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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十字运动机构
发表时间:2011-12-14 10:00:31  采编:gdnhh  点击热度:19811  

  自1863年“伤病救护国际委员会”成立以来,国际红十字运动经过140多年的发展,已成为拥有186个国家红会成员和9700万志愿工作者,历史最悠久、规模最大的世界性人道运动。
  《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》明确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使命为:防止并减轻无论发生在何处的人类疾苦;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;保障人类尊严,尤其是发生在武装冲突和其他紧急情况的时候;为预防疾病、增进健康和社会福利而工作;鼓励志愿服务,鼓励对那些需要本运动保护和帮助的人持有普遍的同情感。
   国际红十字运动是由三部分组成,即:红十字国际委员会(简称国际委员会)、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(简称国际联合会)、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(简称国家红会),这三部分组成一个整体,构成了一个世界性的人道主义运动,又各为独立机构,有各自的地位,不向其他机构行使权利。1997年签订的《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各组成部分各级活动组织协议》(简称《塞维利亚协议》)为红十字运动各组成部分规定了基本的工作框架,即:在战争或武装冲突中,红十字国际委员起主导机构作用;在自然灾害中,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起主导作用;在特殊情况中,国家红会起主导作用;在既有战争或武装冲突,又有自然灾害的情况中,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导协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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